发布时间:2025-02-05 22:14:57
沈阳市皇姑区住房保障与房改办公室位于沈阳市皇姑区松花江路3号皇姑区政府内,办公电话为024-86056289。该办公室为有需求的居民提供住房保障服务。
如果居民想要前往该办公室,可以选择乘坐123路、136路、157路、227路、228路、271路、325路、328路或399路公交,在省消防总队站下车即可到达。
此外,沈阳市皇姑区住房保障与房改办公室还提供了关于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家庭的相关政策。根据政策,如果保障家庭通过购买、继承或受赠等方式获得了其他房屋,需要向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提交住房保障资格核验申请。
经核验,如果保障家庭仍然符合保障条件,可以继续享受租赁补贴或承租原住房。然而,如果核验结果显示保障家庭不再符合保障条件,则需要取消保障资格。对于享受租赁补贴的家庭,一旦取消保障资格,自取消当月起停止发放补贴。对于享受实物配租的家庭,必须解除租赁合同并在解除合同后30天内归还所租住的住房。